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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昌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部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隆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隆昌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聘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实施单位。诚邀具备条件的、愿意承担该项目的四川省内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隆昌县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
二、项目概况
隆昌县全境的所有土地,总面积约 794平方公里,本项目公开招标一支专业队伍,对本县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实施调查。
三、主要任务及要求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调查条例》、《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范》、《隆昌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1:10000比例尺为主,在统一制作航空、航天遥感基础图件的基础上,对本县农村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全县农村集体、国有土地上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并汇总形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在第一次土地调查完成的土地权属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权属补充调查,查清农村村以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依法调处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基本农田数量与分布,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全县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四、项目总工期
2008年5月31日-2008年11月30日,共6个月(除统一时点变更在2009年10月31日完成外)。
五、合格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合格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银行帐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参加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二次调查培训,固定本单位10人以上(含10人)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次调查工作(需审核合格证)。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从事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实力和业绩,熟悉土地管理领域的业务、技术 ,提供近两年完成工程情况及正在履行的合同1-2份;
(2)具备国家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承担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参加过第一次土地详查和城镇地籍调查任务的单位,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本单位内有足够的正式相关技术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技术员20人以上;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按规定时间和地址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国家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副本原件);
(6)、参加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二次调查培训考试取得的合格证(10人以上,含10人)(原件);
(7)、企业简介;
(8)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意见)
以上资料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备查验。
2、招标文件将由隆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以发标时间为准(公开招标20个工作日)。
3、地点:隆昌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