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精神,经批准,“内江市本级城镇地籍修(补)测绘及更新与土地调查市级数据汇总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项目,由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业主(以下称“招标人”),对项目城镇地籍修(补)测绘、 分类转换、数据库转换和更新,开发区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数据库建设,市级数据资料汇总、图件缩编和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等进行自主招投标,选定承包人。
1. 项 目 名 称:内江市本级城镇地籍修(补)测绘及更新与土地调查市级数据汇总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2.工程实施地点:内江市市本级建成区以及两区有关重点集镇。
3 .建 设 工 期:市本级城镇地籍修(补)测绘及更新项目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甲方验收;市级数据汇总、资料缩编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应于2009年6月31日前完成,交甲方验收。在县区统一时点变更后, 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成果变更。
4. 项 目 经 费:已落实。
5. 招标项目和内容
项目范围:(1)、内江市本级城镇地籍修(补)测绘及更新项目范围包含内江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及20个重点集镇约127.9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约72.14平方公里,20个重点集镇55.82平方公里。(2)土地调查市级数据汇总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项目范围包含内江市各县(区)。
项目内容:城镇地籍(市区及两区范围20个重点集镇127.96平方公里)修补测、土地分类转换、数据库转换和更新;开发区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数据库建设;市级数据资料汇总、图件缩编和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不包括软件购置费。
5.1、对原测区范围实施地形、地籍修、补测。在控制测量的基础上,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要求,完善测区范围内的地形、地籍要素。
具体工作:在05年城镇地籍测绘成果基础上(控制测绘和细部测绘),对近年来地形、地籍要素变更的区域进行修、补测。同时,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要求,对街巷、河流、广场、空隙、绿化地等各类用地进行测绘构面,以供面积量算分类统计汇总。
5.2、对测区范围实施宗地权属、地类调查。在原权属调查基础上,对测区范围进行权属补充调查,并完善相关资料;对涉及新旧地类转换部分,进行外业地类调查,完善外业记录资料。
具体工作:在现有数据库成果和2005年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对测区范围127.96平方公里未进行权属调查的宗地和需补充调查事项进行调查,并完善相关权属资料。同时,按照国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要求,对各项土地用途以及各用途所占面积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
5.3、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调查。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要求,在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相关资料,对内江经济开发区、东兴区和市中区的工业集中区的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进行统计。逐宗地汇总各类用地面积。
5.4、城镇土地调查成果转换、入库。在现有城镇地籍数据库以及05年地籍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外业修、补测成果,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建库标准、《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8〕153号《土地登记表格》和选定的城镇地籍数据库软件要求,进行图形、属性、影像资料补充录入、土地用途分类及数据格式转换,数据库更新。
5.5、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成果分析。在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分类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要求,分析、汇总出各类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形成完整的市辖两区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5.6、城镇地藉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8〕153号《土地登记表格》要求,采购符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建库规范并通过测评的城镇地藉信息系统软件,建立集图形、属性、地籍档案影像为一体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5.7、在三县、两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汇总、资料缩编,利用全省统一的软件,建立市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市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
(2)2005年以来完成四川省内一个(及以上)县城、城市(城镇)地籍测绘、数据库建设业绩。
(3)有10人以上参加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4)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工商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共同投标。
7. 投标要求
购买标书及投标时请携带企业工商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业绩合同或工程验收鉴定报告等复印件,另带原件备查。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8月4日至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在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内江市国土资源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9.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标书时间:2008年8月25日8:10—9:00(北京时间 )。
递交标书截至时间:2008年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08年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内江市建设交易中心(内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本项目中标候选结果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公开信息网、内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2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陈朝清
电 话: 0832-2051106
传 真: 0832-2024710
电子邮件:scnj_gtzyj@163.com
网 址:www.scnjlr.gov.cn
开户户名:内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内江市分行
账 号:51001686108050285536
二○○八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