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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严把项目投资强度关
作者:             时间:   2007-9-19 10:22:48       点击数:

近日,投资12亿元的外资项目经江苏省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发现实际投资只有8000万元,依据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的要求,核减了该项目1/3的用地指标。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有3个项目因达不到投资最低标准不予供地,4个项目被核减用地300亩。

近年来,高邮市将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的刚性要求,并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通过“一报二查三看”(单位报强度、网上查价格、现场看投入)核查项目投资强度。主要做法是根据资金到账额分批供地,达不到规定投资强度的,不增资就减地,否则不予供地;对具备节约集约用地潜力的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努力做到多增资、少增地直至零增地。

高邮市还通过盘活闲置存量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调整后的“五旧”(旧学校、旧村部、旧医院、旧供销社、旧收购点)用地,通过征收、置换等形式加以整合;对有厂房、土地闲置的企业,通过协调,提供给其他急需落户的项目使用。

高邮市还将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和执法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将投资强度到位作为正式土地登记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制度和投资强度审查制度,杜绝了土地闲置浪费、粗放利用。

 

(源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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